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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阳县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4    来源: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凤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凤阳县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

  凤阳县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6号)和《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办〔2020〕10号)文件要求,高质量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围绕全县粮油、畜禽、水产、果蔬等优势特色产业,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建设一批生产基地稳固、质量品牌升级、销售渠道畅通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力争到2025年,实现以“凤宝”面粉、食品加工为主导的小麦产业全产业链发展,以“凤阳贡米”精深加工为主导的水稻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建设优质稻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打造10个以上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面向长三角的农产品销售额达到1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绿色农产品种养基地。

  1.优质水稻小麦生产方面。以沿淮和西部四镇为重点,建设2个万亩以上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以四大水库灌区和花园湖、高塘湖提水灌区为重点,围绕“凤阳贡米”地标产品生产,建设3个万亩以上优质水稻生产基地。

  2、畜禽生产方面。以小溪河镇、总铺镇、红心镇、武店镇为重点,建设年出栏15万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基地;以刘府镇、西泉镇、武店镇、官塘镇、大庙镇、小溪河镇为重点,建设年饲养量5000头以上的优质肉牛养殖基地;以刘府镇、西泉镇、官塘镇、大庙镇为重点,建设年饲养量50000头以上的优质肉羊养殖基地;以刘府镇、西镇泉、武镇店、小溪河镇为重点建设存栏300万只以上的肉禽和蛋禽养殖基地。

  3、水产品生产方面。围绕花园湖、高塘湖大水面生态健康养殖,建设河蟹和“青草鲢鳙”四大家鱼优质水产品基地。“花园湖大闸蟹”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登记。

  4、果蔬生产方面。打造刘府镇、府城镇万亩设施蔬菜基地。打造总铺镇、小溪河镇蓝莓、葡萄、桃等万亩优质水果生产基地。

  5、其他特色农产品方面。做大做强 “老字号”御膳麻油产品;扶持刘府镇、武店镇、小溪河镇等红薯粉丝在质量提升、品牌创建、包装营销方面提质增效。扶持 “凤阳花生”地标产品多样化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

  (二)全面推进绿色生产方式。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高主要农作物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选择“截污建池、发酵还田”“一场一策、制肥还田”“区域收纳、集中处理”等模式,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扩大生物有机肥料生产和推广应用。强化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利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

  (三)实施农产品安全保障工程。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管理。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测认证体系,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推动各类追溯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落实农产品带标带码上市。(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

  (四)加强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强化小岗产业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配套等支撑能力建设,吸引各类加工主体进园入区集聚发展,实现农产品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增值。引进年产5亿元、1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打造年产值超5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小岗产业园、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

  (五)培育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深入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创优“四最”营商环境,鼓励凤宝、盼盼、安天食品、濠州粮油等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和引导具备条件的成长型企业上市融资。力争形成一批产值过5亿元、1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经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

  (六)建设绿色农产品物流供应平台。

  1.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以产地为依托,高起点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物流企业,建设冷链物流集散中心;支持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建设产地预冷、分拣包装、仓储保鲜等设施,打造一批覆盖范围广、带动能力强、设施齐全的农产品、食品物流园区。加强与沪苏浙电商企业、连锁超市等合作,开展直销连锁配送,共建长三角3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

  2.优化升级农村电商。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化融合发展。推广“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加强农村电商企业产销对接活动。积极培育本土电商企业,支持其与知名电商平台开展深度合作。(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

  3.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充分发挥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以及沪苏浙地区各类展会、交易会、博览会等平台,拓展销售渠道,不断提升凤阳名优农产品在长三角地区市场份额。充分培育和利用农村经纪人队伍,发展订单农业,扩大产销对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

  三、重点措施

  (一)共建合作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选择一批特色优势项目,主动对接沪苏浙地区优质资本,引进沪苏浙地区知名农产品加工和配送供应商集团来凤投资兴业、建立总部,共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农产品加工示范区,推动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开发本地优势资源,与沪苏浙地区开展基地共建共享,建设一批粮油、畜禽、水产、果蔬等精品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发展改革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

  (二)培育创业主体。优先选择与沪苏浙地区有较好合作基础、有产业发展优势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主体,承担示范基地项目实施任务,提高示范基地建设质量。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吸引支持凤阳籍在外人才返乡,在农业农村领域创业就业。组织实施农业人才联合培训计划,加强与沪苏浙地区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跨区联合,加快先进农业技术成果在我县孵化转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

  (三)加快品牌塑造。着力培育一批凤阳籍“滁字号”、“皖字号”农产品知名品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公信力。围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发展,开展品牌整合,扩大“大包干”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影响力。加强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打造一批在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叫得响、有影响力的农业区域公用品牌。支持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联姻合作,共建共享企业品牌,提升品牌价值。(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

  (四)健全资金投入机制。用足用好各级乡村振兴财政资金,支持“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和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统筹优化整合农业产业化等涉农资金,支持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建设,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向农产品加工、储藏设施装备倾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

  (五)强化要素支撑保障。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加大对各类农产品加工主体和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落实农产品加工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农业政策性担保和农业保险提标扩面。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享受农业用电政策,优先保证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农业园区建设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凤阳县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切实把基地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二)完善推进机制。建立县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县域统筹,按照一个产业规划、一个创建方案、一个工作专班、一套支撑政策的要求精准施策,推动长三角绿色农产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工作调度。建立工作调度机制,每季度对单位工作进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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